2008年 保送 自主招生 拉开序幕
清华大学2008年保送生和自主招生简章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我校2008年将继续通过保送和自主招生方式招收优秀应届高中毕业生。
一.招收对象
学业成绩优秀,综合素质全面或具有突出特长者。保送生申请者必须具有教育部规定的保送生资格。
二.申请程序
保送生和自主招生申请以中学推荐为主,个人自荐为辅。
无论中学推荐或个人自荐,2008年我校保送生和自主招生申请工作必须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为2007年11月15日-12月10日。具体步骤如下:
1. 网上填写申请表。请登陆清华大学本科招生网()填写《清华大学2008年保送生或自主招生申请表》。
2. 打印网上申请表。如果不能打印,可将申请表下载、填写、打印。
3. 递交申请材料。将打印的申请表与相关材料于12月15日之前寄到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申请材料包括:保送生或自主招生申请表(1寸黑白或白底免冠彩照贴在申请表上,表中所写中学学业成绩必须由中学审核盖章)、高中阶段获奖证书复印件、个人陈述及其他补充材料。
三.选拔程序
初选:我校将组织专家组对申请者进行初选,通过初选的学生参加笔试选拔。初选结果将于12月20日前后在清华大学本科招生网公布,通过初选的学生登陆清华大学本科招生网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并按照要求准时参加笔试。
笔试:通过初选的申请者参加我校举办的保送生和自主招生统一笔试。
理工类保送生笔试科目: 英语、数学、物理,每科100分;
理工类自主招生笔试科目: 语文、英语、数学、理科综合(含物理、化学),每科100分;
文史类考生笔试科目: 语文、英语、数学、文科综合(含历史、政治),每科100分;
时间:2008年1月1日前后 地点:各省市(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结果将于2008年1月8日前后在清华大学本科招生网公布,通过笔试的学生登陆清华大学本科招生网自行打印面试准考证,并按照要求准时参加面试。
面试: 我校将根据笔试成绩择优选拔部分学生参加面试选拔。
面试时间:2008年1月中旬 地点:清华大学(具体内容另行通知)
四.认定原则
1.我校将综合考虑笔试和面试成绩(其中笔试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 %),认定最终的保送生和自主招生人选。
(1)保送生和自主招生按省市分为理科保送生、理科自主招生、文科生(含保送和自主招生)三个系列排队择优选拔。
(2)被我校认定的保送生人选可参考清华大学2007年招生专业目录选报专业。我校将根据保送生人选笔试和面试成绩和专业志愿,合理安排专业。部分未被认定的保送生申请者,如果笔试和面试成绩较好,还可以被认定为自主招生对象,在高考(Q吧)录取时享有“高考总分(含附加分)达到清华大学在当地同类科目统招录取分数线下20分,予以录取”的优惠政策。
(3)被我校认定的自主招生人选必须参加高考;如果高考总分(含附加分)达到我校同类科目在当地的统招录取分数线下20分时,即予以录取。笔试和面试成绩突出者,如果高考总分(含附加分)达到我校同类科目在当地的统招录取分数线下30分,即予以录取。特别优秀者,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同意,可以享有更加优惠的录取政策。被我校认定的自主招生人选高考录取时自主招生优惠政策可以与其他高考附加分进行累加。
2.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外语类专业的文科生、选报国防定向类专业的理科生,可根据冬令营考核成绩,单独排队认定。
3.具有以下体育特长的学生可以报考自主招生,在选拔过程中单独排队认定:乒乓球、武术、击剑、网球、手球、棒球、羽毛球、棋类。
五.其他注意事项
1.申请保送的同学,可以同时申请自主招生,但必须另外递交自主招生申请表及相关材料。
2.所有推荐材料务必客观准确,如发现有虚假现象,将取消中学推荐资格和学生认定资格。
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
2007年11月15日
上海交通大学关于选拔2008年保送生实施细则
2008年我校保送生的选拔确定,将继续通过举办“上海交通大学冬令营”的方式产生。一、参加活动对象
凡符合教育部招收保送生条件、具有保送生资格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均可申请参加我校举办的“上海交通大学冬令营——保送生选拔”活动,具体为:
1、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各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获得一等奖并具有保送生资格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2、其他符合教育部规定保送生条件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二、选拔办法及录取政策
符合上述条件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可在我校招生网报名申请(网址:zsb.sjtu.edu.cn)。需在线报名提交电子信息,下载申请保送生所需申请表,将表格内容填写完整,按附件 “上海交通大学2008年保送生选报专业一览表” 填报专业志愿,并经所在中学签署意见后,与所获一等奖证书复印件(证书尚未下发的由竞赛组织单位出具相关证明)和高中阶段学习成绩大表复印件(所在中学教导处盖章)等纸质材料,于2007年12月10日之前特快专递寄交我校招生办公室。经我校初审合格后,发给“冬令营”测试通知,参加我校组织的选拔测试。
我校依据其测试成绩和面试考核情况,结合高中阶段学习情况等,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1、选拔考核成绩优秀(第一档),可保送进入我校,满足其第一专业志愿(不含各类试点班),部分优秀学生可提前进校学习,参加我校教改联读班、试点班的选拔;
2、选拔考核成绩优良(第二档),可保送进入我校,满足保送生申请表中五个专业志愿之一,不提前进校学习,亦不能进入各类试点班;
3、选拔考核成绩良好(第三档),可保送进入我校,进校后学习专业将根据本人专业志愿填报情况和各专业录取情况调剂录取;
4、由于录取名额所限,部分申请者虽未达到我校保送要求,但若参加高考并以我校为第一志愿,且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当地投档线者,可享受加10分的排序录取。
三、免试条件
凡具有保送资格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学生,经本人申请、中学推荐,我校审核确定,可不参加我校冬令营选拔考试保送我校,满足其第一专业志愿,并可提前进校学习,参加我校教改联读班、试点班的选拔。
1、参加数学、物理、化学、信息学(计算机)学科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决赛获一、二等奖的优秀应届高中毕业生,经我校面试考核合格者;
2、获得数学或物理学科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竞赛一等奖且成绩突出,同时获得多学科竞赛一等奖具有保送资格的应届高中毕业生,经我校审核通过者;
3、获得数学或物理学科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竞赛一等奖,且在省级重点中学学习成绩和综合素质特别优秀的具有保送资格的应届高中毕业生,经我校审核通过者。
四、保送生奖学金
1、凡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数学、物理、化学、信息学、生物学学科竞赛中获全国决赛一等奖且保送我校者,可获人民币2万元奖学金;
2、凡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数学或物理学科竞赛中获全国决赛二等奖且保送我校者,可获人民币1万元奖学金。
五、有关测试事宜(具体测试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1、测试科目(三门):数学、英语、物理或化学;
2、测试时间初定:2008年1月1日;(以准考证上的测试时间为准)
3、测试地点:上海交通大学,其它地点根据生源情况另定;
4、参加测试的学生需交报名考试费100元(测试报到时交纳);
5、保送生申请表(须交一寸照片2张,含报名表照片)及相关材料,请务必于2007年12月10日之前以特快专递方式寄送到我校招生办公室。我校将根据申请者材料,决定是否可参加我校冬令营测试活动并寄发有关材料;
6、请各位申请者关注我校招生网所发布的有关通知。
六、本办法解释权属上海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
中国人民大学2008年保送生招生简章
2008年,我校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保送生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继续招收保送生。一、选拔条件
1、申请者须具备保送资格,符合教育部《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保送生办法》的相关规定;
2、外语类保送生,只招收我校限定的外国语中学推荐的英语语种考生;
3、非外语类保送生,以招收数学、物理学、化学、信息学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省级赛区一等奖者和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者为主,多学科获奖者优先;
4、德、智、体全面发展,学习成绩始终名列所在中学前茅。
二、选拔模式
保送生推荐工作以中学推荐为主、考生自荐为辅的方式进行,中学推荐名额由我校根据中学生源质量确定。初审合格的考生,将参加我校举办的“全国优秀中学生冬令营”活动进行测试,成绩优秀者取得保送资格。
三、申请材料
1、报名表:我校向下达保送生招生计划的中学寄发《中国人民大学招收保送生预审登记表》。此登记表每人一式两份,复印无效。自荐的考生可在人大招生网下载《保送生自荐报名表》填写。
2、《个人申请》:通过《个人申请》,全面展示考生本人的申请理由、性格特点、爱好特长、学习能力、未来规划等各个方面情况,字数不超过1200字(三页纸以内)。《个人申请》要求由考生本人手书。
3、取得保送资格的获奖证书复印件。
4、可以体现考生情况的其他材料。
以上申请材料装订成册(另附一张与报名表同底版的一寸照片,照片背面注明考生姓名、中学),以中学为单位,采用邮政特快专递的方式,于2007年12月10日前寄至我办。无论考生最终录取与否,申请材料概不退还。
四、选拔程序
1、材料初审:初审主要通过考察考生的平时成绩、竞赛学科及名次、获奖数量、特长爱好、专业兴趣和参加社会工作等各方面情况以及中学的推荐意见,选拔部分优秀考生参加冬令营测试活动。考生可于12月20日后登录人大招生网查询初审结果。
2、选拔测试:初审合格考生于2008年1月11日至13日参加我校举办的“全国优秀中学生冬令营”活动,在此期间进行2008年保送生选拔测试。测试内容分综合能力面试和文化课笔试,笔试包括语文、数学、英语,考试范围不超出高考(Q吧)考试大纲,考生无需刻意准备。
3、确定资格:我校将根据考生的冬令营测评结果、获奖竞赛学科和专业志愿,确定拟录名单和专业。非外语类保送生优先考虑录取到与获奖竞赛相关的、能充分发挥考生特长的专业学习。外语类保送生录取到英语专业学习。
多学科获得保送资格的考生和获得学科竞赛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的考生将优先录取。拟录名单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我校将及时通知所在中学和考生。
4、复审录取:我校将在教育部公示的2008年保送生资格名单中复审拟录考生的保送资格。未在公示名单内的考生,我校不予录取。保送生按规定参加2008年高考报名、政审和体检。政审和体检合格者,我校将按有关规定到各省级招办办理录取审批手续
五、测评及监督机制
1、学校将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在学校纪委的监督下,公平、公正、公开地做好保送生选拔录取工作。
2、学校成立由各学科骨干教师组成的保送生招生专家组,对申请者进行考核。
3、保送生拟录名单须由考生所在中学、所在省级招生办公室及我校招生办公室给予公示。中学及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原则,严格按照程序进行推荐和申请工作,推荐和申请材料必须属实。
4、保送生入校后,我校将进行新生资格复查和纸介质档案审核工作。如发现考生及中学有弄虚作假情况,将取消考生录取资格及所在中学三年内的保送生推荐资格。
六、联系方式
招生网址:[url]http://www.rdzs.com[/url] 电子信箱:[email]zsb@ruc.edu.cn[/email]
联系电话:010-62515432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 邮政编码:100872
中国人民大学2008年自主招生简章
2008年各高校招收保送生、自主招生方案陆续出炉,搜狐高考频道特别搜集整理方便考生及家长阅读。以下为2008年中国人民大学艺自主招生选拔测试方案:为推动素质教育,选拔创新型拔尖人才,根据教育部2008年关于普通高校自主选拔录取工作的有关规定,我校将通过自主选拔方式招收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优秀高中毕
业生。 具体办法如下:
一、招生计划
我校2008年本科招生计划为2700人,自主招生计划所占比例按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执行过程中,坚持“控制规模、宁缺勿滥”的原则。
二、选拔类别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各省级示范性高中应届毕业生,可报名申请:
1、学习优秀生:学习成绩始终名列所在中学年级前茅,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综合素质突出的优秀学生。
2、理科特长生: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各项理科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对化学专业具有浓厚兴趣的理科特长学生。
3、文科特长生:高中阶段在文史哲等基础学科方面取得一定成果,对党史研究具有浓厚兴趣的文科特长学生。
4、美术特长生:具有一定美术基础,对景观建筑设计具有浓厚兴趣的美术特长学生。
5、其他:在艺术、体育、科技创新方面有突出特长,或在热衷志愿服务、公益事业、见义勇为等方面有突出表现的学生。
三、申请程序
1、网上报名
北京地区考生:
1) 我校根据北京市各中学高中毕业生质量、近五年考取我校的情况,确定少量具有推荐考生资格的中学。获得推荐资格的中学,可以按投放的名额和推荐要求向我校推荐优秀考生。
2)由中学推荐的考生,凭我校发放的验证码登录中国人民大学本科招生网([url]www.rdzs.com[/url])网上报名系统,按网站提示完成网上报名过程,并从网上打印报名表。每个验证码仅限一名考生使用,无验证码的考生申请无效。
其他地区考生:
符合选拔条件的考生,登录招生网网上报名系统,按网站提示完成网上报名过程,并从网上打印报名表。
2、中学推荐:从招生网下载并打印《中学推荐信》,由中学负责填写学习成绩、评语和推荐意见,并在相应位置加盖公章。
3、《个人申请》:通过《个人申请》,全面展示考生本人的申请理由、性格特点、爱好特长、学习能力、未来规划等各方面情况,字数不超过1200字(三页纸以内)。《个人申请》要求由考生本人手书。
4、材料装订:将《报名表》、《中学推荐信》、《个人申请》及获奖证书复印件、发表作品等材料装订成册(A4标准,装订时将报名表作为材料封面,不要另制封面),另附一张与报名表同底版的一寸照片,照片背面注明姓名和报名号。
5、材料邮寄:中学负责收齐本学校所有报名考生的材料,用特快专递寄至中国人民大学招生办公室,信封上注明“自主招生申请材料”字样。无论考生是否被我校录取,申请材料概不退还。
四、选拔程序
1、材料初审:我校组织专家组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选拔部分优秀考生参加冬令营活动。初审合格考生须在网上缴费,报名考务费标准为200元/人。
2、选拔测试:初审合格考生到中国人民大学参加冬令营的自主选拔测试。测试内容包括文化课笔试(含语文、数学、英语)和综合能力面试。
3、确定资格:根据考生笔试和面试成绩及综合测评结果,确定自主选拔录取资格生名单。资格生名单在人大招生网上公示并报省级招办备案。
4、中学公示:中学须将被我校确定的自主选拔录取资格生名单在校内公示。
五、录取办法
1、自主选拔录取资格生必须符合教育部规定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报名条件,按户口所在地要求参加高考,且第一志愿报考中国人民大学。
2、自主选拔录取资格生中的“学习优秀生”,应在我校对其所在省份同科类招生专业计划内填报专业志愿;“理科特长生”第一专业志愿须报考化学专业;“文科特长生”第一专业志愿须报考中国革命史与中国共产党党史专业;“美术特长生”第一专业志愿须报考提前批次的艺术设计专业(景观建筑方向)。
3、报考“学习优秀生”或“其他”类别的考生,高考总分(含政策性加分)达到或超过我校在当地同科类正常录取线下20分(对冬令营综合测试成绩排名前10%的考生,可降至线下30分),且不低于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重点线,我校将予以录取。根据高考成绩并考虑考生特长和志愿确定录取专业。
4、报考“文科特长生”、“理科特长生”类别的考生,高考总分(含政策性加分)达到或超过我校在当地同科类正常录取线下30分,且不低于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重点线,我校将予以录取。
5、报考“美术特长生”类别的考生,须按要求参加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测,且成绩合格。如高考总分(含政策性加分)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重点线,我校将予以录取。个别水平突出的考生,可适当突破重点线录取,但不低于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普通本科线。
六、测评及监督机制
学校将按照“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和“标准刚性化、程序规范化、招生办法公开化、录取结果公示化”的要求,做好自主选拔录取工作。学校招生委员会将依据自主选拔录取实施方案,制定具体的、统一的测评标准。同时,由学校各学科骨干教师组成自主选拔录取专家组,对考生进行考核;在选拔过程中,学校纪委全程参与。
七、自主选拔录取工作时间表
1、网上报名时间:2007年11月20日至12月7日
2、申请材料递交截止时间:2007年12月10日(以我校接收时间为准)
3、网上查询初审结果时间:2007年12月20日
4、网上缴费时间:2007年12月21日至2008年1月5日
5、全国优秀中学生冬令营时间:2008年1月12、13日(11日报到)
八、联系方式
招生网址:[url]www.rdzs.com[/url] 电子信箱:[email]zsb@ruc.edu.cn[/email]
联系电话:010-62511156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 邮政编码:100872
九、本招生简章的最终解释权在中国人民大学招生就业处
浙江大学2008年保送生和自主招生简章
我校自主招生、保送生工作注重从“人的全面成长与发展”的角度,对学生个性品质和发展潜能进行评估,希望招收学习能力强、积极主动、乐观自信、成长期望高、有奉献精神和合作意识的优秀学生。 他们应该是浙江大学学生集体中的榜样,对形成求是创新的优良学风能起到积极作用。
我校选拔录取工作严格按照“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坚持标准,宁缺勿滥。
一、招生对象与范围
综合素质全面,学业成绩优秀,具有发展潜质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1、保送生必须具有教育部规定的保送资格。(详见附录)
2、自主招生工作在北京、天津、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安徽、河南、广东、四川、陕西十二省(市)进行,其中广东省、江苏省只招收选考物理的学生,河南、北京二省(市)只招收理科考生(因无文科招生计划)。
3、创意设计类专业自主招生。欢迎具有较高的审美素养,兼具发散性和系统性思维能力,对事物有独到见解的优秀学生,参加我校创意设计类专业(含建筑学、艺术设计类、数字媒体等专业)自主招生选拔,该类自主生单独排队确认。
4、我校自主招生、保送生选拔将同步进行。有保送资格的学生,只需申请参加保送生选拔,不必再申请自主招生选拔。
二、申请报名
1、学生自荐和中学推荐同等有效,我校不向中学分配推荐名额。
2、申请者必须在网上注册报名方有效。
3、申请者请登陆浙江大学本科生报名系统:点击进入,申请时间为:2007年11月15日至2007年12月15日。
4、申请者网上注册报名后,需提供以下书面申请材料:
a.《浙江大学2008年自主招生/保送生申请表》。
b.《个人陈述》,陈述须本人撰写并手抄,否则无效。
c.高中三年学习成绩原始记录(班级成绩册)的复印件。
d.高中阶段主要获奖证书复印件和其他证明自己特长和优势的材料。
5、书面申请材料截止日期:2007年12月15日(以邮戳为准)
(网上报名系统可查询申请材料寄到情况,申请材料不退还,请留好备份)
三、选拔程序和录取办法
1、初选
我校招生专家组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初选评审,择优选出部分学生参加我校组织的自主生、保送生综合选拔考试。12月20日左右可登陆报名系统查询初选结果。
2、选拔考试
我校将派专家组赴当地省(市)组织考试。
a、笔试:2008年1月上旬(具体时间将提前通知有关中学和学生。)
理科考生笔试科目:数学、物理、英语三科;各科分值均为100分。
文科学生笔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各科分值均为100分。
b、面试:具体时间将提前通知有关中学和学生。
3、报名考试费:参照浙江省物价局有关规定,我校收取报名考试费110元/人。
4、预录确认
根据选拔考试结果,结合申请者中学阶段的学习成绩和各方面表现,确定自主招生、保送生预录名单。我校将及时通知相关中学并在浙江大学招生网上公布。随后寄发预录确认函。
5、录取办法
a、保送生:我校确认的保送预录人选,均须政审和高考体检合格。我校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及时向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办理保送生录取手续。
b、自主招生:自主生必须参加高考,成绩须达到我校事先确定的自主招生成绩要求,由我校向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办理录取手续。
四、其他
1、为保证自主招生、保送生选拔工作的公平公正,学校成立由专家教授、职能部门、纪检部门组成的专家组,对考生进行面试考核。自主招生、保送生选拔结果须报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批通过。
2、申请者应本着“诚信”的原则提供真实准确的报名申请材料。若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自主招生或保送生的认定资格。
3、本招生简章的最终解释权在浙江大学招生办公室。
4、监督举报电话:0571-88981497。
五、联系方法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白沙综合楼浙江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310058
电话:0571-87951006 传真:0571-88981979 电子信箱:[email]zsc@zju.edu.cn[/email]
浙大招生网:zdzsc.zju.edu.cn 浙大主页:[url]www.zju.edu.cn[/url]
北京科技大学2008年自主招生简章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为进一步深化高校招生录取制度改革,全面推动素质教育,北京科技大学2008年继续开展自主选拔录取工作,通过“以文化课考试为主,多元化综合评价相结合”的方式,选拔品学兼优、综合素质好、特长突出的优秀人才。一、选拔标准和报名条件
自主选拔录取的学生为政治思想品德合格、身心健康,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届优秀高中毕业生:
1、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具有保送生资格者;
2、高中阶段获得全国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省级赛区三等奖以上者;
3、在科技创新、外语、文学创作等方面有突出才能者(有高中阶段相关材料可以证明);
4、在全国中学生科技竞赛活动中获得省级二等奖以上者(高中阶段);
5、“全国创新英语作文大赛”中获“优胜者”奖项者(高中阶段);
6、获得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的品学兼优者(高中阶段);
7、省级重点中学或我校优质生源基地重点推荐的有突出特长和培养潜能(有相关材料可以证明)且高中阶段学习成绩名列前茅的学生。
二、招生计划
招生规模控制在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以内,纳入学校预留计划中。招生范围面向全国。
三、推荐程序
1、网上报名:我校2008年自主选拔录取工作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网上报名时间从即日起,到2007年12月23日止。学生须登录北京科技大学招生网(zhaosheng.ustb.edu.cn),点击 “网上报名”,进入自主选拔录取报名系统的页面,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网上报名成功后,系统将自动生成《北京科技大学2008年自主选拔录取申请表》,请用A4纸打印。
2、中学推荐:从北京科技大学招生网打印的《北京科技大学2008年自主选拔录取申请表》,由中学负责填写学习成绩(加盖公章)、评语和推荐意见,经中学主管校长签字盖章后,随获奖证书复印件、作品、论文等装订成册(A4标准),在12月25日之前以特快专递寄至北京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邮编100083)。可从我校招生网上查询申请材料是否寄达。(申请材料概不退还),
3、学生网上报名时应结合本人获奖情况及特长选择专业志愿(请参照我校招生网上2007年招生计划公布的专业)。若偏离本人获奖情况及特长填报专业志愿,我校将对其志愿进行调整。我校将在网上通知初选合格者被认定的专业,初选合格者将依据我校认定的专业到我校参加笔试和面试。
四、选拔程序
学校成立由职能部门、纪检部门和相关学科专家组成的专家评审组,具体负责实施自主选拔招生工作。
1、由专家评审组对申请者的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经初审合格的学生名单于2007年12月31日在我校网上查询;凡未通过初审的学生,学校不再另行通知。
2、学校对初审合格的学生进行考试。考试的形式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和综合能力,由北京科技大学、北京交通大学、北京邮电大学、北京林业大学、北京化工大学五所学校联考,统一命题、统一阅卷,五所高校在同一时间进行考试。考生只能选拔上述五所高校中的一所并在该校参加笔试和面试,面试由各校自行安排。
3、专家评审组根据考生类型和考试结果提出候选人名单,报请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入选学生名单。
4、入选学生名单在我校网站公示后报学生所在省级招办备案,同时通知学生所在中学进行公示。
5、对于入选学生我校将邮寄资格认定书,资格认定书上将明确注明认定的专业和优惠政策。
6、入选学生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入选学生若在高考志愿中非第一志愿填报我校或在专业志愿中放弃资格认定书认定的专业,不再享受自主选拔录取的优惠政策。
7、自主选拔录取优惠政策:特别优秀者高考实际考分达到本科一批控制线,经所在省级招办批准,由我校审查、录取;其他入选者高考实际考分达到我校在当地录取分数线下20分以内(但不低于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经所在省级招办批准,由我校审查、录取。
五、监督机制
1、学校在自主选拔录取过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对选拔办法、标准、程序、以及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自主选拔录取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
3、中学及学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按照一定程序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申请和推荐工作。推荐材料必须属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被推荐学生的被选拔资格和该生所在中学三年的推荐资格。
六、报名及考试安排
报名截止时间:2007年12月25日(以学校收到申请材料为准)。
考试时间:初审合格学生方可参加2008年月1月12、13日考试(请关注我校网上“北京科技大学保送生及自主选拔录取考试通知”)。
七、联系方式
招生网址:zhaosheng.ustb.edu.cn 咨询电话:(010)62332893 62325294
电子信箱:[email]zhaoshengzixun@ustb.edu.cn[/email]
八、本方案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通过,由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2008年保送生招生简章
2008年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校继续从普通高中应届优秀毕业生中招收保送生,为做好此项工作,特制定本办法。一、招生对象和条件:
凡符合教育部规定保送条件的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经学生本人申请、所在中学推荐,按照我校规定的申请程序提交有关材料,经我校审核和文化课测试合格后,可认定为我校保送生人选。
保送生条件如下:
(一)省级优秀学生
按《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适应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和《教育部关于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适应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要求,在高中阶段评选为省级优秀学生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二)高中阶段在下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中获得一等奖以及获得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1.省赛区的竞赛名称
(1)全国高中数学联赛;
(2)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省级赛区);
(3)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省级赛区);
(4)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
(5)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
2.全国决赛名称
(1)中国数学奥林匹克赛;
(2)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决赛;
(3)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
(4)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
(5)全国中学生生物学竞赛。
(三)高中阶段在下列竞赛中获一、二等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1.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
2.“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
3.全国中小学生电脑制作活动。
(四)高中阶段在下列国际竞赛中获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1.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
2.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
(五)具有推荐保送生资格的外国语中学推荐的思想品德和学习成绩优秀且高中阶段均在本校就读的应届高中毕业生,获得录取资格后入学就读外语类专业。
(六)获奖运动员
1.获得全国体育比赛前三名、亚洲体育比赛前六名、世界体育比赛前八名的运动员;
2.获得球类集体项目运动健将、田径项目运动健将、武术项目武英级和其他项目国际级运动健将称号的退役运动员。
二、申请程序
1.网上报名
符合保送条件的考生,请登陆我校招生网报名,网址为[url]http://www.nwsuaf.edu.cn/zhshw/[/url],点击“网上报名系统”,选择“保送生网上报名”,如实填写并打印《西北农林科技大学2008年招收保送生报名推荐表》。并请记住自己的报名序号及密码,以便以后查询录取状态。
2.提交材料:将打印的保送生报名推荐表和有关报名材料(包括获奖证书、公开发表的作品、身份证等复印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由所在中学签署推荐意见、加盖中学公章后,邮寄或送达我校招生办公室。请在信封上注明“保送生申请材料”字样,申请材料恕不退回。邮寄时间截止2008年1月10日(以当地邮戳为准)。
3.网上报名时间为2007年11月15日至2008年1月10日
三、录取
1.初审,我校根据教育部公布的2008年具有保送资格的学生名单对申请考生进行初审。
2.1月20日左右学校对符合初审保送条件的考生进行文化课测试和相关考核,确定的符合保送条件名单和具体测试时间、地点我校将及时在网上公布,请考生登录我校招生网查询或电话咨询。
理科类文化测试科目:必考科目,语文、数学、英语;选考科目(物理、化学、生物任选一科);
文科及外语类文化测试科目:必考科目,语文、数学、英语;选考科目(政治、历史、地理任选一科)。
3.学校4月10日前将确定的拟录取保送生名单及相关信息报考生所在中学﹑我校招生网以及教育部“阳光高考(Q吧)”信息平台集中公示,并报考生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审核。
4.公示两周无异议后,学校将按照各省级招办的规定办理保送生录取手续。
四、监督机制
1.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保送生录取工作,学校纪检部门对保送生招生全过程进行监督,做到标准严格、程序规范、办法公开、结果公开。
2.接受社会监督。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经核实立即取消其被录取资格,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招生政策等追究有关当事人责任。
五、本实施办法由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通讯地址: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
陕西省杨凌示范区西农路22号
邮 编:712100
联系电话:029-87091406 87091407
Email:[email]zhaoshb@nwsuaf.edu.cn[/email]
北京交通大学2008年自主招生简章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高等学校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教学〔2003〕2号)精神,为进一步深化高校招生录取制度改革,我校将实行“以文化课考试为主,多元化综合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在2008年高考招生中继续开展部分招生计划自主选拔录取工作,以选拔品学兼优、综合素质好、特长突出的优秀人才(按照教育部规定,文艺、体育特长生不纳入自主选拔范围)。一、报名条件
省、地级重点中学的应届高中毕业生,政治思想品德合格,学习成绩优良,身心健康,综合素质高,具有较强的创新和实践能力,在我校所设学科的某一专业具有培养潜能,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优先:
1、高中阶段获得全国数学、物理、信息学或化学学科竞赛省级赛区三等奖及以上者;
2、高中阶段参加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 “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等全国乃至国际重大比赛获奖者,“全国创新英语作文大赛”中获“优胜者”奖项者;
3、高中阶段获省级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且成绩优秀者;
4、经过我校认定的中学,可推荐一定比例高中阶段成绩名列前茅者。
二、招生计划
2008年我校自主选拔录取招生计划控制在全校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 %以内,纳入学校预留招生计划中。文史类仅面向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山东、河南、湖北、湖南、江西、四川、陕西、新疆招生,理工类面向全国招生。
三、报名及推荐程序
1、学生本人申请并经所在中学推荐。学生须登陆我校招生资讯网进行网上报名,并邮寄书面报名材料。网上报名从11月25日开始。
2、学生登陆北京交通大学招生资讯网下载《北京交通大学2008年自主选拔录取申请表》和《北京交通大学2008年自主选拔录取推荐表》,分别打印填写,经中学主管校长签字盖章后,随市级以上获奖证书、作品、论文的复印件等装订成册(A4复印纸),附带3张一寸照片,在2007年12月25日之前寄至北京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申请材料概不退还。
3、学生报名时应结合本人获奖情况及特长选择专业志愿,我校将根据上述情况进行面试,所选专业偏离本人获奖及特长的,我校招生办公室有权进行调整,并在网上报名系统进行反馈,因此请慎重选择专业志愿。学校将根据获奖情况及特长确定初审认定专业,并以此为依据安排面试分组。
4、凡是依据报名条件第4条推荐学生的中学,应在12月20日前将本校所有推荐的学生信息填写《中学认定申请函及推荐汇总表》邮寄至我校,我校根据中学高中毕业生质量和近年考取我校的情况确定中学推荐学生的初审入围比例。网上报名系统中未列入的中学,我校12月20日前将对推荐材料进行审查,审查通过的将添加到认定中学列表中,学生可在12月20日后进行网上报名。
四、选拔程序
我校成立由职能部门和相关学科专家组成的专家评审组,具体负责实施自主选拔招生工作。
1、我校首先对申请学生进行初步审核,初审合格的学生名单,将于2008年1月1日在我校招生资讯网上公布。凡未通过初审的学生,我校不再另行通知。
2、我校对初审合格的学生进行考试。考试的形式分为笔试和面试,重点考察学生的基础知识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笔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综合能力,由北京交通大学、北京邮电大学、北京科技大学、北京林业大学、北京化工大学五所学校联考,统一命题统一阅卷,五所高校在同一时间进行考试,面试由各高校自行安排。学生报名时只能选择上述一所学校,并参加该校组织的笔试和面试。考试命题没有单独考试大纲,请按高考计划复习,考试结果不安排查卷。
3、我校将全面考虑学生获奖情况、笔试、面试的综合成绩,确定候选名单及认定专业,并报请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入选学生名单。入选学生名单在我校招生资讯网公示后报教育部和学生所在省级招办备案。
4、对于入选学生我校将邮寄资格认定证书,资格认定证书上将明确注明认定专业和等级。如果入选学生放弃认定专业也就放弃自主认定资格,不再享受照顾。其中理科试验班类专业仅面向数学、物理竞赛获省级奖励的理工类学生认定。
5、入选学生认定等级分为A、B两档:
l 认定等级为A档的考生,高考提档分达到学生所在生源地的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经所在生源省级招办批准,由我校审查、录取。
l 认定等级为B档的考生,高考提档分达到我校在学生所在生源地统招计划的调档线下20分以内(但不低于当地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经所在生源省级招办批准,由我校审查、录取。
l 专业要求方面,通信工程专业只认定B档,理科试验班类专业最低不得低于我校在当地统招录取最低分。
6、入选学生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并在本科一批第一志愿填报我校,采用平行志愿的省区,须填报我校为平行志愿第一顺序。
五、监督机制
1、学校在自主选拔录取过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对选拔办法、标准、程序以及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自主选拔录取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
3、学生本人及中学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按照程序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申请和推荐工作。推荐材料必须属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该生的认定资格和所在中学二年的推荐资格。
六、其他说明
报名截止时间:2007年12月25日(需要在此时间之前完成网上报名并网上确认我校收到书面材料)。
材料邮寄地址:北京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邮编100044)。
考试时间:初审合格学生方可参加2008年1月12日、13日考试(请1月1日关注我校招生资讯网关于自主选拔录取考试的通知和入围名单)。1月底公布考试结果。
咨询电话:010-51688441转9
自动传真:010-51688421
招生资讯网网址:zsw.bjtu.edu.cn
七、本方案经北京交通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由北京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北京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
2007年11月
附件:
西安交通大学2008年保送生选拔实施方案
一、招生对象1.在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各学科(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或获省赛区一等奖,或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其他保送生条件的优秀中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综合素质高、科技创新成果突出,并且学习成绩优异(高中阶段学习成绩名列年级前茅)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2.教育部批准的有保送生资格的外国语中学(学校)推荐的思想品德和学习成绩特别优秀,且整个高中阶段均在该校就读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二、选拔程序
保送生选拔工作按照“公开申请、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程序进行。采取中学推荐与个人申请相结合的方式报名。
1.网上报名:登陆西安交通大学本科招生网([url]http://202.117.3.21/[/url]),进行“网上报名”,并牢记自己的报名号及密码,以便随时查询录取状态。
2.提交申请材料:将以下材料 ①《2008年西安交通大学保送生申请表》(打印网上报名系统生成的报名表);②推荐表(从招生网下载);③高中阶段原始成绩单(复印件)(须有学校教务部门的公章);④个人陈述;⑤有关获奖证书(复印件)等。于2007年12月15日前(以邮戳日期为准)寄至西安交通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请在信封上注明“保送生”字样)。
申请表须在指定位置处签上申请人及审验信息人姓名,贴好近期免冠1寸照片并盖上中学公章(同时还需准备同底照片1张,并在背面写明姓名,随材料一同邮寄);推荐表由所在中学签署推荐意见并盖章。推荐表和个人陈述表可通过西安交通大学本科招生网的“本科生招生信息”栏目下载。各中学确定的保送生推荐人必须在本中学公示。
3.资格审查:我校将组织专家对保送生申报的材料进行评审,根据对申请者高中阶段的学习成绩、竞赛成绩、获奖情况、社会工作、课外活动、兴趣爱好、发明创造等进行综合评价,确定获得我校保送生复试资格的人选。
4.复试办法:所有获得我校保送生复试资格的学生,均需参加在西安交通大学组织的面试和文化课笔试。笔试科目为:数学、物理、英语;笔试成绩达到我校规定预录线的学生,将获得我校保送生资格。对于具有英语保送生推荐资格学校的外语类学生,需参加我校组织的英语科目的笔试和英语口语面试。复试时间为:2008年1月5~6日。复试地点为:西安交通大学兴庆校区(西安市咸宁西路28号)。届时交报名费100元/人。
5.录取办法:我校将根据复试成绩于2008年2月底之前确定保送生预录取名单。根据学生填报的志愿表,我校原则上满足理科保送生填报的5个专业志愿之一;外语类学生只能填报外语类专业(英语、日语、法语),且外语类新生刚入校一年内不能转入其他专业。预录取的保送生,将免于高考。学校将按照国家、各省(市)招生办公室的规定和要求办理保送生审批手续,正式录取通知书于高考前发出。
三.保送生的培养特色
部分优秀的理科保送生(不包括外语类和选择医学类、经济类专业的考生)入学后的前两年,集中编入“钱学森实验班”(请查看“钱学森实验班”简介)实施教学。重点加强理性思维能力、数学建模能力、物理洞察能力等培养。在大学三年级时回到各自录取的原专业继续两年的专业学习。入学两年内,符合西安交通大学转专业条件者,除了可以按学校规定正常转专业外,还可以优先转入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和工商管理类(仅限学硕生)专业学习。
特别提示:全国各省(市、区)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要求,推荐保送生必须通过所在中学,在当地招生办参加普通高等学校的高考报名。申请保送的考生必须在《2008年西安交通大学保送生申请表(一)》中填写“高考报名号”项(在申报材料截止日期前,没有向学生公布“高考报名号”的中学,请在公布后用电话、传真或信函等方式将“高考报名号”告知我校)。
四、监督机制
1.为保证保送生选拔工作的公平、公正,我校成立由职能部门、纪检部门和专职教师组成的专家组,对考生申请材料进行评审。预录名单将通过所在中学和我校招生网等向社会公示一周。保送生预录结果,报请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批。
2.西安交通大学招生办将预录取考生名单报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备案。
3.请各中学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程序进行申请和推荐工作,学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确保申请和推荐材料内容属实。申请或推荐材料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取消被推荐学生的认定资格和该生所在中学三年的保送生推荐资格。
本选拔办法由西安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请各中学和学生务必将保送生申请材料在截止日期之前寄往西安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
通讯地址:西安市咸宁西路28号 西安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 ( 信封注明“保送生”字样 )
收 信 人:梁老师 邮政编码:710049;
联系电话:029-82668320 传 真:029-82668320
附件1:2008年保送生申请表
附件2:2008年保送生个人陈述表
附件3:2008年保送生推荐表
西安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
2007年11月15日
武汉大学2008年招收保送生工作通知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就做好2008年招收保送生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保送条件
我校招收的保送生分为竞赛类保送生和英语专业保送生。
(一)竞赛类保送生
德智体全面发展、身体健康的应届在籍高中毕业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并经我校考核合格者:
1.高中阶段在下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得一等奖且平时学习成绩优秀:
(1)全国高中数学联赛;
(2)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省级赛区);
(3)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省级赛区);
(4)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
(5)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
2.高中阶段在下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决赛)中获得一、二、三等奖:
(1)中国数学奥林匹克竞赛;
(2)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决赛;
(3)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
(4)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
(5)全国中学生生物学竞赛。
3.高中阶段获得下列竞赛一、二等奖且平时学习成绩名列前茅:
(1)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
(2)“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
(3)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
4.高中阶段在下列国际竞赛中获奖:
(1)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
(2)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
对于报名条件第3、4条规定的奖项,要求独立完成或是主要作者。另外,同一项目获奖等级高者优先录取。
(二)英语专业保送生
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推荐外语类保送生资格的外国语中学,包括天津、石家庄、长春、济南、南京、杭州、厦门、南昌、武汉、重庆、郑州、太原、成都、深圳外国语学校和上海外国语大学附中(含浦东校区)、广东外语外贸大学附中的思想品德和学习成绩优秀且高中阶段均在本校就读的在籍英语语种应届高中毕业生。
二、招收保送生的名额及专业
我校2008年计划招收保送生人数为180人左右,其中英语专业保送生计划为50人。除英语专业外,其他可以接收保送生的专业招收保送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该专业当年招生计划数的5%。
保送生就读专业规定如下:
(一)竞赛类保送生
1.除生物学基地班、生命科学与技术基地班、经济学基地班、数理经济与金融试验班、俄语、德语、法语、日语外,其他专业均可接收保送生。
2.以下学生可按下列原则选择招收保送生的专业:
(1)获得全国高中数学联赛、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省级赛区)、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省级赛区)一等奖以上(含一等奖)者,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竞赛一、二等奖者,可以选择招收保送生的所有专业;
(2)获得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奖以及“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一、二等奖者,可选择与获奖项目相关的专业;
(3)获得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三等奖、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一等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者,可选择信息安全、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等相关专业;
(4)获得全国中学生生物学竞赛三等奖、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一等奖者,可选择药学专业及医学类各专业。
(二)英语专业保送生
英语专业保送生的保送专业为英语。
三、招生程序
(一)由学生本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及我校规定,如实填写《武汉大学2008年招收保送生登记表》(点击下载竞赛类保送生报名表),并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近期全身彩色照片及1寸免冠登记照各1张、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身体健康状况检查表原件。
申请英语专业保送的学生还需报名参加武汉大学珞珈科学文化冬令营外语类英语组测试,具体报名要求及测试办法按照武汉大学珞珈科学文化冬令营有关规定执行。
(二)中学为拟推荐的学生写出推荐材料,并提供其所在班级全体同学高中阶段的成绩册。其中,推荐材料应由中学校长签名并加盖中学公章,成绩册应加盖中学教务处公章。
(三)录取办法
1.竞赛类保送生:在学生申请和中学推荐的基础上,我校以收到保送材料的先后顺序,根据学生的个人情况,对保送生人选进行考察,择优选拔确定预备保送生候选人,额满为止。
预备保送生候选人须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文化测试,测试合格者成为我校预备保送生。保送生的文化测试在2008年1月9日与武汉大学珞珈科学文化冬令营的文化基础测试同时进行,具体时间、地点见武汉大学珞珈科学文化冬令营活动安排。
2.英语专业保送生:根据其参加武汉大学珞珈科学文化冬令营成绩及个人情况择优确定预备保送生。
(四)我校在规定的时间内将预备保送生名单报送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待录取手续办理完成后,将通过武汉大学招生就业信息网公布保送生录取名单,并于高考录取期间寄发录取通知书。
四、有关说明
(一)我校接收学生申请及中学推荐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07年12月20日(以收件日邮戳为准),考核考试工作与武汉大学珞珈科学文化冬令营同时进行。
(二)请中学及学生本人务必提供真实材料,如有作假者,一经查实坚决清退,空缺名额不递补。学生及中学提供的申请和推荐材料不退还。
(三)若生源所在省级招办有统一的保送生登记表,请填写后一并寄至我校。
(四)所有保送生须经教育部认定具备保送生资格,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
(五)若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2008年的相关规定有变化,以新规定为准。
五、联系办法
电 话:027-68754231
传 真:027-68752150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珞珈山
邮政编码:430072
网 址:[url]www.aoff.whu.edu.cn[/url]
西北工业大学2008年自主招生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促进中学素质教育全面开展,多渠道选拔特长突出、品学兼优的具有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的优秀人才,结合我校实际,为做好自主招生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自主选拔录取的目的和意义
自主选拔录取是贯彻高等教育法,推进教育创新和素质教育,进一步扩大高等学校招生自主权的招生改革措施之一。这一改革采取以统一考试录取为主,与多元化考核评价和多样化选拔录取相结合的选拔优秀创新人才的新机制,是一项具有深远影响和意义重大的全局性教育改革项目。
二、招生范围及对象
符合国家政策规定,具备2008年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高中阶段在全国各类竞赛中获奖的学生,世界、全国航模、舰模竞赛获奖者。
(2)具有突出的创新和实践能力,在科技创新等方面成绩优异者;高中阶段获得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或在某一方面发表具有研究价值的论文,或获得国家级专业等级证书且经我校认可的学生。
(3)所在中学推荐的综合素质好、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优秀应届毕业生。
三、招生程序
1、面向社会公布学校自主选拔录取的实施办法。
2、学校成立自主选拔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成立考核专家小组,负责考核、审查,确定自主选拔录取的对象。
3、考生申请程序
符合“报考对象”条件的考生,直接在网上报名(点击进入),网上填写提交申请表后,还需在网上报名系统中打印填好的申请表经所在中学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与相关材料(符合第1、2、3条件者必须附上获奖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原件考核时交验)一并用特快专递邮寄或交到学校招生办公室,供学校审核,报名确认以邮寄资料为准;报名截止时间:2007年12月25日(以当地邮戳为准;邮寄地址:西安市友谊西路127号西北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邮编:710072 )。
4、初审
学校组织专家教授对所有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确定参加复试的入围考生名单,并在西北工业大学招生信息网上进行公示。
5、复试
学校将按照“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做好自主选拔录取工作。初审合格学生参加“西北工业大学2008年自主招生测试”,测试分笔试和面试。
测试地点:西北工业大学
笔试时间:2008年1月12-13日
笔试科目:理科:数学、英语、物理、综合能力测试;
文科:数学、语文、英语、综合能力测试。
面试时间、地点将在我校招生网另行公布。
6、录取
(1)自主选拔录取招生人数严格控制在招生计划总数的5%以内。
(2)所有入选考生,参加2008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后,成绩达到我校在当地录取分数线下20以上(含20分),且达到当地省份重点院校录取控制线以上,第一志愿报考西北工业大学,政审体检合格,学校即可录取。
(3)对高考成绩超过我校在当地同科类最低录取分数线的入选考生,在专业安排上我校满足其所报第一志愿专业;对未达到我校当地同科类最低录取分数线但是达到我校照顾分数线的考生,可在所填高考志愿的前三个专业中予以保证,但三个专业不能相同。
四、监督机制
1.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和校内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自主选拔录取工作;
2.为保证自主选拔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学校由相关职能部门、纪检部门和有关专家组成自主选拔录取考核组,负责对申请材料的初审和复试工作;
3.接受社会监督,对于入选的考生,我校将通过学校网站和有关新闻媒体予以公示。
4、中学及学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申请和推荐工作。申请和推荐材料必须属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被推荐学生的认定资格和该生所在中学三年的推荐资格。已经被录取或取得学籍的,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或学籍并将其退回户口所在地。
5、我校纪委将全程参与自主选拔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29-88460396。
五、本办法由西北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西北工业大学招生办
2007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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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工业大学2008年招收保送生实施办法
西北工业大学2008年继续招收保送生。我校招收保送生按照“严格标准、综合评价、优中选优”的原则进行。采取中学推荐和个人申请相结合的方式,在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具有保送资格的学生中选拔特长突出、品学兼优、全面发展的学生。一、保送生资格
我校接收下列符合教育部保送条件的学生:
1.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包括:中国数学奥林匹克、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决赛、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竞赛)中获得一、二、三等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2.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竞赛(包括:全国高中数学联赛、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省级赛区)、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省级赛区)、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中获得一等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3.高中阶段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或“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中获得一、二等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4. 经教育部批准具有推荐保送生资格的外国语中学的外语类考生,思想品德和学习成绩均特别优秀且高中阶段均在本中学就读的应届高中毕业生,该类考生只能在我校外语类专业就读。
对于其他类型的保送生,我校原则上不予考虑。
二、申请程序和进度安排
具有保送资格的学生可通过网络(点击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或书面形式(点击下载申请表格)向我校申请。
通过网络报名的学生登录系统,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提交。申请表打印后,连同获奖证书复印件一并邮寄我校招生办公室。我校将对保送生资格进行审核。
申请外语类报送生网上报名后,还须由中学推荐,有关中学请按照我校规定填写《2008年西北工业大学外语类保送生推荐表》(点击下载中学推荐表)并寄送我校招生办。
申请时间:2008年12月25日前。
三、考核录取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我校将对符合保送资格的保送生进行文化课统一测试,测试时间及地点在接到考生申请材料后另行通知。
经测试合格的考生,录取名单经西北工业大学招生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报各省(区、市)招生部门备案审批。入学通知书将在高考之前发放。
四、录取原则
经我校测试合格的考生,将根据获奖等级确定录取专业。对获得单项竞赛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或单项竞赛获得省级一等奖并有其它科目获得省级三等奖以上奖励的保送生,直接进入我校教育实验学院本、硕、博连读学习,专业任选。对单项竞赛获得省级一等奖的保送生,进入我校各专业学习,专业任选。
五、公示
经我校考核合格的保送生人选,在西北工业大学招生网上公示,并通知保送生所在中学,在考生所在中学校内进行公示。
六、监督机制
西北工业大学纪检委负责全程监督,接受投诉。对于弄虚作假者将取消保送资格,并通报考生所在省份招生办。
七、其它
本办法由西北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传真: 029-88493700 029-88460206
通信地址:西安市友谊西路127号
邮政编码: 710072
收信单位:西北工业大学招生办
E-mail:[email]nwpuzsb@126.com[/email]
网址:[url]http://zsb.nwpu.edu.cn[/url]
西北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
二○○七年十一月
天津大学2008年自主招生简章
根据教育部进一步深化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制度改革,扩大高等学校招生自主权,以及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精神要求,我校将在2008年继续开展自主招生选拔工作。今年我校将继续采用统一的笔试和面试,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综合考虑,择优选拔。一、 报名条件
普通高中应届理科毕业生,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
1、省级重点中学学生,且其高中阶段学习成绩位于年级前20%者;
2、在高中阶段参加全国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等学科竞赛,获得省级赛区二等奖以上者;
3、具有突出的创新和实践能力,在科技创新方面有优异成绩者;
4、“全国创新英语作文大赛”优胜者(依据大赛组委会提供的名单);
5、综合素质优秀或具有其他特殊才能和突出成绩者(要求附详细材料说明)。
二、选拔程序
1.报名
申请者须登陆天津大学招生网([url]http://zs.tju.edu.cn[/url])点击网上报名,注册、填写自主招生信息登记表,并提交;将提交的信息表用A4纸打印出来,中学校长或主管校长填写推荐意见、签字盖章后,随高中原始成绩单(复印件需加盖中学公章)、获奖证书复印件、个人自荐信及其他佐证材料寄至天津大学招生办公室(以收件日为准),逾期不再受理。信封上务必注明“自主招生申请材料”,所有申请材料恕不退还,请考生做好备份。
2、初选
由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选,确定参加自主招生测试人选名单,并在我校招生网([url]http://zs.tju.edu.cn[/url])公布,同时公布选拔测试事宜,不再另发书面通知。
3、考核
具有测试资格的考生须持身份证、学生证等有效证件参加我校组织的测试。测试内容为文化课笔试和综合能力面试。
笔试科目为:数学、综合(以语文为主,包含少部分历史、时事政治等内容)、英语、物理;每科100分,满分400分。
4、资格认定和公示
根据测试成绩,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本着择优录取的原则确定我校自主招生人选名单,报送考生所在省级招办备案,并在天津大学招生网和教育部“阳光平台”公示。
三、录取原则
1、我校将在面试合格的基础之上按照笔试成绩择优录取。对于具有极特殊才能的考生,本人可以提出申请,经我校招生领导小组讨论,并由我校学术委员会审议同意,并报教育部同意后,可适当放宽成绩要求。
2、自主招生测试合格且成绩位于前50%者,高考成绩达到当地一本线即可录取,如果高考成绩达到我校最低录取线,则加10分安排专业(报考建筑学、城市规划专业须参加美术加试且成绩合格)。自主招生测试合格但成绩位于后50%者,如果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当地录取分数线,可加10分安排专业(报考建筑学、城市规划专业须参加美术加试且成绩合格);如果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当地录取分数线下20分之内、本科第一批录取分数线之上,且服从专业调剂,可予以录取。
3、天津大学自主招生规模控制在我校本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以内,如考生高考成绩未达到我校在当地的录取分数线,但按照我校自主招生录取原则可以录取者,不占用考生所属省市招生计划。
4、取得自主招生资格的学生必须在户籍所在地参加全国统一高考,且第一志愿报考天津大学,在我校对其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专业内填报志愿。填报志愿后登陆天津大学招生网网上报名系统填写自主招生对象反馈信息,并及时提交,如不及时填写而影响录取的,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四、日程安排
1、网上报名时间:2007年11月28日至12月20日;
2、材料寄送时间截止到2007年12月20日,以邮戳为准,逾期恕不受理;
3、拟测试时间:2008年1月12日
4、所有日程安排及相关信息都在天津大学本科招生网公布,请考生注意查询。
五、监督和约束机制
天津大学自主招生工作将在教育部的指导和学校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录取的原则,加强管理,严格程序,接受社会监督。
1、自主招生的全部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监察办公室的全程监督下进行。
2、初步审核确定的自主招生候选人和考核后确定的自主招生人选在本校招生网公示。
3、推荐学校和申请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进行推荐和报送相关材料,各中学的推荐人选和经我校考核后确定的自主招生人选须在中学校内进行公示。如发现学校在推荐过程中弄虚作假,将取消该中学三年的推荐资格;如有考生弄虚作假,则取消该学生被认定的资格,若该生已被录取,则取消其入学资格。
4、其它违规行为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天津大学招生办公室
2007年11月
哈尔滨工业大学2008年保送生、自主招生招生简章
我校2008年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继续采取保送和自主招生方式招收德、智、体全面发展或在某一方面有突出特长的优秀理科应届高中毕业生。一、招生对象
(一)、保送生: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经我校认定,可参加我校组织的文化课测试。
1、高中阶段在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计算机)五个学科竞赛中获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2、高中阶段在数学、物理、化学三个学科竞赛中获省赛区一等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3、高中阶段参加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获得一等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4、省级优秀学生。
(二)、自主招生:哈尔滨工业大学2008年自主招生采取中学推荐和个人自荐两种申请方式。我校确定的若干所重点中学作为自主招生试点学校,中学推荐考生是指由这些试点中学校长推荐的考生,也欢迎各方面条件十分优异的省级重点中学应届高中毕业生个人自荐,自荐考生的报名材料仍需所在中学签字、盖章确认。
凡符合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条件、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省级重点中学理科应届高中毕业生,可报名申请。
1、学习成绩优异、名列年级前茅、综合素质突出者。
2、具有突出的创新和实践能力,在科技创新方面有优异成绩者。
二、申请程序
2008年我校保送生和自主招生申请工作实行网上报名,报名网址:[url]http://zsb.hit.edu.cn[/url]。报名时间为2007年11月22日至2007年12月20日,具体报名程序如下:
1、网上报名:进入哈尔滨工业大学本科招生网,点击“网上报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页面,点击“注册”,再点击“保送生和自主招生”,填写注册资料,注册成功后即可填写、修改、打印或浏览申请表,请按要求如实填写,填写完毕后提交。
2、邮寄书面材料:将网上正式提交的申请表用A4纸打印出来,由中学负责填写学习成绩和推荐意见,并在相应位置盖章。将申请表、班主任鉴定(由班主任老师对学生的思想品德、学业成绩、性格特点、主要优点、缺点、爱好特长等情况进行全面介绍,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获奖证书复印件、申请表中所列5次考试成绩的原始成绩单(必须加盖中学教务部门公章)等材料装订成册(A4标准,装订时将报名表作为材料封面,不要另制封面),另附一张与报名表同底板的一寸照片,照片背面注明考生姓名、省市、中学。将以上材料于2007年12月25日前寄到哈尔滨工业大学招生就业处招生办公室(材料不齐全者我校不予受理)。
三、选拔程序
1、初选:根据考生报名材料,由我校专家组进行初审,合格者获得参加我校文化课测试资格。考生可于2007年12月28日登录我校本科招生网查询初审是否合格,网址:[url]http://zsb.hit.edu.cn[/url],合格考生请登录网上报名系统确认是否参加测试(未在网上报名系统中确认参加测试考生视为放弃测试资格),测试地点:哈尔滨工业大学,选择是否参加测试截止时间2007年12月31日。
2、测试:测试分笔试和面试。测试时间定于2008年1月12日-13日,报到时间为2008年1月11日。
笔试:笔试科目为数学、物理、英语。
面试:面试主要考察学生的思想品德、文化素养、科学知识、思维能力、心理素质等方面的综合素质和发展潜能。
3、选拔考试费:参照黑龙江省物价局有关规定,我校收取报名测试费200元/人。
四、录取办法
我校将综合考虑考生测试成绩、高中阶段学习成绩、特长情况确定保送生和自主招生人选。
(一)、保送生:我校将根据教育部及各省(市)招生办的相关规定,在2008年5月中旬办理保送生录取手续,并向保送生寄发录取通知书。
(二)、自主招生:被我校认定的自主招生人选必须参加高考,且以我校为第一志愿(实行平行志愿省份须以我校为平行志愿第一顺序),在高考录取中享有以下优惠政策:若高考成绩达到考生所在地重点本科控制线上,且达到我校在当地录取线下20分以内,在专业服从调剂的情况下,我校予以录取;若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录取线,则加20分安排专业。
五、其它注意事项
1、由于准许参加我校自主招生测试的人数和最终能享受我校优惠政策人选数量十分有限,请申请者根据自身情况慎重报名,以免影响正常学习和对其他高校的选择。
2、我校将保送生和自主招生合格考生名单报送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备案,入选考生名单,将在考生所在中学和我校招生网站以及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指定的信息发布平台或新闻媒体上公示。如发现考生材料有弄虚作假情况,将取消考生录取资格及所在中学的推荐资格。
3、经公示后,我校将与自主选拔录取招生候选人签订《哈尔滨工业大学自主选拔录取招生协议书》。
4、对高中阶段学习成绩优异、综合素质突出、且在测试中成绩优异的保送生和自主招生考生,我校将安排进入实验学院实行本硕连读培养。
六、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西大直街92号 哈尔滨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150001
电话:(0451)86414771、86414671、86417802
传真:(0451)86414771、86417835
E-mail: [email]hitzsb@hit.edu.cn[/email]
咨询网址:[url]http://zsb.hit.edu.cn[/url]
天津大学2008年保送生招生简章
2008年我校保送生选拔工作已经开始,选拔将采用统一的笔试和面试,综合考虑,择优录取。一、保送生报名条件
成绩优异、身体健康、综合素质较高,且符合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的具有保送资格的理科高中毕业生均可申请。
二、选拔程序
1、报名
申请者须登陆天津大学招生网([url]http://zs.tju.edu.cn[/url])点击网上报名,注册、填写保送生信息登记表,并提交;将提交的信息表用A4纸打印出来,中学主管校长填写推荐意见、签字盖章后,随高中原始成绩单(复印件需加盖中学公章)、获奖证书复印件、个人自荐信及其他佐证材料寄至天津大学招生办公室。信封上务必注明“保送生申请材料”,所有申请材料恕不退还,请考生做好备份。
外语保送生报名由所在外国语学校统一集体报名,具体细则请向所在外国语中学咨询。
2、资格审查
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确定参加保送生测试人选名单,并在我校招生网([url]http://zs.tju.edu.cn[/url])公布,同时公布选拔测试事宜,不再另发书面通知。
3、考核
具有测试资格的考生须持身份证、学生证等有效证件参加我校组织的测试。测试内容为文化课笔试和综合能力面试。
笔试科目为:数学、英语、物理、综合(以语文为主,包含少部分历史、时事政治等内容) ;每科100分,满分400分。
三、录取及公示
1、我校将在面试合格的基础之上按照笔试成绩择优录取,并根据测试合格者的志愿情况安排专业,保送生人选名单将报送考生所在省级招办备案,并在天津大学招生网公示。
2、接受保送生的专业名录附后,附录之外的专业不接受保送生。
3、我校将拟录取保送生名单报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审核,并办理录取手续,在收到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的录取审批表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四、日程安排
1、网上报名时间:2007年11月28日至12月20日;
2、材料寄送时间截止到2007年12月20日(以寄出邮戳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3、测试时间:拟定2008年1月12日。
五、监督和约束机制
天津大学保送生招生工作将在教育部的指导和学校保送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录取的原则,加强管理,严格程序,接受社会监督。
1、保送生招生的全部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监察办公室的全程监督下进行。
2、初步审核确定的保送生名单和考核后确定的保送生名单在本校招生网公示。
3、如有考生弄虚作假,则取消该学生被认定的资格,若该生已被录取,则取消其入学资格 。
4、其它违规行为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六、本实施方案由天津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天津大学招生办公室
2007年11月
联系电话:022—27405486 27401800(传真)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92号(300072)
北京理工大学2008年保送生招生简章
[根据教育部招收保送生有关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08年招收保送生事宜通知如下:一、保送生条件
符合教育部规定的保送生条件的应届高中毕业生,经所在中学推荐,我校考核通过,可免于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直接进入我校学习。保送生条件:
1、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保送生工作的通知》执行;对于数学、物理竞赛获得保送资格的同学优先;对于多学科获得保送资格的同学优先;外语类保送生由考生所在中学统一推荐(外语类保送生推荐材料直接由中学统一寄送学校招生办公室,不接收个人推荐材料)。
2、德智体全面发展、学习成绩名列前茅;
3、身体健康。
所有申请考生以教育部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url]www.chsi.com.cn[/url])公布的具有2008年度保送生资格的考生名单为准。
二、招收专业
凡我校2008年度有本科生招生计划的专业均可以招收保送生,详细专业介绍可以登陆我校招生网:[url]http://admission.bit.edu.cn[/url]查询。
三、考核录取
1、根据考生情况,招生办公室对所有申请保送到北京理工大学同学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名单将于1月初在招生网站公示。凡未通过初审的考生,学校不再另行通知。
2、初审合格考生需参加我校2008年保送生文化课考试。考试时间暂定为2008年1月(具体时间将在我校招生网公布,学校不再另行通知);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
3、我校将根据考生考核成绩,获奖情况,综合评价考生德、智、体各个方面,择优录取。其中对于在数学、物理竞赛获得保送生资格的考生,或同时取得教育部规定的任意两项保送生资格的考生将在录取时优先考虑。
4、专业确定将结合考核成绩、学生申请的专业志愿,综合考虑学生获奖学科、级别、名次、数量及平时学习成绩、社会工作等情况;高奖优先,双奖优先,多奖优先。
四、申请材料
1、“北京理工大学2008年保送生报名表”
2、“北京理工大学2008年保送生中学推荐表”(请点击右键另存为)
3、获奖证书复印件或其它能证明申请人突出才能的材料
4、个人陈述(1000-1500字,学生本人撰写,并手抄)
5、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照片背面注明姓名、中学)
注意:所有材料请装订成册(A4复印纸)寄到学校。所有学生申请材料概不退还,请做好备份。
五、联系方式
申请材料请于2008年1月1日前(以邮戳为准)寄至: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北京理工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邮编100081),请在信封注明“保送生材料”。
咨询电话:010-68913345,68949926
招生网:[url]http://admission.bit.edu.cn[/url]
北京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
2007年11月
北京理工大学2008年自主选拔录取招生简章
[经教育部批准,根据教育部教学厅[2006]11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07年高等学校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2008年北京理工大学继续进行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工作。热忱欢迎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某一方面具有特殊才能的优秀考生报考我校。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招生对象和申请条件
省、市级重点中学的应届高中毕业生,政治思想品德合格,学习成绩优良,身心健康,综合素质高,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决赛三等奖及以上、获省级赛区二等奖及以上者;
2、高中阶段参加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省级一等奖及以上、“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及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省级一等奖及以上;
3、高中阶段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者;
4、具有文学、语言方面的特殊才能,参加“新概念”作文大赛或创新英语作文大赛获得一等奖者;
5、在国内或国际上发表了有较大影响的专著或论文(限第一作者),经我校专家组审核认定者;
6、经我校专家组审核认定的各种专利或发明创造者;
7、经专家推荐,具有较强的创新和实践能力,在我校所设学科的某一专业具有培养潜能者;
8、经省(直辖市、自治区)级重点中学或示范校推荐,高中阶段德智体全面发展、成绩一贯优秀、高中三年综合成绩排名在年级前20%的学生;
9、高中阶段,在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表现,并获得省级荣誉称号者;
二、招生范围和招生计划
1、自主选拔录取招生人数控制在我校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以内,并作为“预留计划”的一部分。
2、招生范围面向全国。
三、报名方式
我校自主招生选拔采取中学推荐和本人自荐相结合的申请方式,中学推荐为主,个人自荐为辅。
1、中学推荐:我校将向全国部分省(直辖市、自治区)级重点中学或示范校确定推荐名额(确定推荐名额的中学名单请参见学校招生网),考生可以向所在中学索取我校寄发的推荐序列号并标注在《北京理工大学2008年自主选拔录取申请表》上,对于取得中学推荐名额的考生,我校在录取时同等情况下将优先考虑。
2、本人自荐:考生可以登陆我校招生网([url]http://admission.bit.edu.cn[/url])下载《北京理工大学2008年自主选拔录取申请表》,按照要求如实填写寄送我校招生办公室。
3、报名参加自主选拔招生考试的考生,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
(1)下载《北京理工大学2008年自主选拔录取申请表》,按照要求如实填写寄送我校招生办公室,并同时填写电子版发送邮箱:[email]zhaoban@bit.edu.cn[/email]。
(2)登陆我校招生网([url]http://admission.bit.edu.cn[/url]),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报名,并打印报名表加盖中学公章后寄送我校招生办公室。网上报名系统将于12月1日开通。
附件:《北京理工大学2008年自主选拔录取申请表》(含电子版)
四、所需材料
1、《北京理工大学2008年自主选拔录取申请表》;
2、高中期间获奖证书复印件(市级及以上)或其它证明申请人突出才能的材料;
3、个人陈述(1000-1500字,学生本人撰写,并手抄);
4、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照片背面注明姓名、中学);
5、所有材料请装订成册(A4复印纸),在2008年1月1日之前寄至北京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信封请注明“自主招生材料”。所有学生申请材料概不退还,请做好备份。
五、选拔程序及录取原则
我校成立由职能部门和相关学科专家组成的专家评审组,具体负责实施自主选拔招生工作。
1、资格初审:我校首先对申请学生进行初步审核,初审合格的学生名单,将于2008年1月初在我校招生网上公布。凡未通过初审的学生,我校不再另行通知。
2、复试考核:我校对初审合格的学生要进行复试。复试的形式分为文化课笔试和专家面试。文化课笔试科目为综合测试;考试时间:2008年1月中旬;考试地点:北京理工大学校内;专家面试将在文化课笔试之后进行,关于考试详细安排将另行通知,请广大考生注意浏览学校网站。
3、入选名单确立:我校将全面考虑学生获奖情况、笔试、面试以及中学表现的综合成绩,确定候选名单,并报请我校自主选拔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入选学生名单。
4、入选名单公示: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将考核通过的入选考生名单报教育部及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备案、上网公布,并通知考生所在中学和省级招办对入选考生名单进行公示。我校也将通过北京理工大学招生网公示。
5、入选学生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并第一志愿填报我校且不能填报提前批次志愿;采用平行志愿的省区,须填报我校为平行志愿第一顺序。
6、凡被我校认定自主招生资格的学生必须在填报志愿后将本人高考相关信息反馈寄送至北京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如不及时报送影响录取的,责任自负。(反馈信息要求将在2008年5月底在北理工招生网上通知,请考生注意浏览)
7、凡被我校认定的自主招生考生将分成四档:A.学校本科一批提档线上;B.学校本科一批提档线下降10分;C.学校本科一批提档线下降20分;D.学校本科一批提档线下降30分,以上四档优惠分数不低于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重点线,认定考生的优惠档次请以我校寄发的通知单为准。
8、入选考生应在我校在本省公布的同科类招生计划范围内填报专业志愿,服从学校专业调剂。高考录取时,我校将根据考生的认定档次,在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我校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报经所在省级高招办批准,由我校审查、录取。录取专业的安排将结合入选学生的高考成绩、特长、学校录取情况和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综合考虑。
9、高考录取结束后,对于已录取的自主招生考生,我校将在北京理工大学招生网进行公示。
六、监督机制
1、学校在自主选拔录取过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对选拔办法、标准、程序、以及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学校自主选拔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专门负责领导和实施自主选拔录取工作,保证工作正常有序地进行。坚持做到标准刚性化、程序规范化、办法公开化、结果公示化。
3、自主选拔录取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
4、考生个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向学校提出申请,如有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欺诈手段取得自主招生资格的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取消其自主招生资格;已经被录取或取得学籍的,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或学籍并将其退回户口所在地。
5、考生所在中学应以高度负责的精神严格按照一定程序公开进行推荐工作。对于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推荐中学,一经查实即予取消推荐资格,并向其上级主管部门和有关媒体通报。
七、其它说明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北京理工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81
咨询电话:010-68913345,68949926
本科生招生网:[url]http://admission.bit.edu.cn[/url]
广大申请考生请经常浏览我校本科生招生网,我校将在该网站及时发布相关通知和注意事项。申请参加我校自主招生考试的考生往返路费、食宿费用等自理。学校招待所联系电话(010-68911191),理工国际教育交流中心(宾馆)联系电话(010-68945611)。
北京理工大学招生就业工作处
2007年11月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008年保送生招生简章
根据教育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保送生工作的通知》,2008年我校仍把招收保送生作为选拔优秀拔尖人才的重要途径,继续招收保送生。一、招生原则
在教育部相关政策基础上,根据学校“厚基础、强能力、高素质、重创新”的实际和要求,坚持“获奖成绩与综合素质相结合、获奖成绩与学习成绩相结合、获奖成绩与社会工作相结合、获奖成绩与文体特长相结合”的选拔保送生原则,德智体全面考核、通过统一选拔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二、条件标准
符合教育部《200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保送生办法》(文件附后)中规定的保送资格者,同时考察其在中学德智体综合表现,优先考虑学习成绩优异、综合素质高、数理特长突出、高中基础知识扎实的优秀学生。
教育部文件公布的16所外国语中学(学校)的“思想品德和学习成绩均特别优秀且高中阶段均在本校就读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限英语语种) 可申报我校外语学院的英语专业和德语专业。
三、报名方式
“中学推荐为主,个人自荐为辅”,一律实行网上报名。(具体方式见我校招生网“保送生网上报名系统使用须知”)外语学院的英语专业和德语专业招收保送生只接受中学推荐。
中学及保送预备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实事求是地进行推荐和申请工作。
我校接到从我校招生信息网"网上报名系统"中打印的《保送生报名表》(照片处须加盖所在中学公章)和由中学签字盖章的《北航2008年招收保送生推荐表》、以及获奖证书复印件后,进行初审。
报名截止时间:2007年12月20日。
报名申请人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本人初审结果,我校不再另行通知。初审合格者须参加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008年保送生选拔考试。
四、保送生选拔考试内容与办法
1、考试对象:经过我校初审认定的保送预备考生,12月25日后可到“网上报名系统”中打印《保送生选拔考试通知书》。
2、考试内容:文化课笔试含数学、英语、物理(报考外语系英语和德语专业的考生不考物理);综合能力面试;心理测试三部分。
考试时间:2008年1月中上旬(具体时间以《保送生选拔考试通知书》为准);
考试地点: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校内;
考试安排:保送预备生持《保送生选拔考试通知书》和身份证到我校招生办公室报到。
具体安排见《保送生选拔考试通知书》。
五、专业与录取
根据考试成绩由专家评审委员会提交录取意见,经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委员会审查后确定保送生名单。我校除个别专业外的大部分专业都面向保送预备生申请,我校将根据保送预备生的专业志愿、竞赛成绩、综合表现和本校专业人才培养分布统筹确定保送生人选和安排保送生专业。优先考虑愿意学习航空航天类专业的学生。发放《保送生预录取通知书》。
2008年4月,我校将根据教育部公布的2008年保送生资格名单,按有关规定到各省级招办办理保送生录取手续。未在公布名单内的学生,我校不予录取。
热诚欢迎重点中学积极推荐具有保送资格的优秀应届高中毕业生,衷心感谢各中学对北航招生工作的支持与合作!
热诚欢迎具有保送资格的优秀应届高中毕业生加盟北航!
联系电话:80684330,82328042(传真) 邮编:100083
联系人:王老师 北航招生信息网:zsjyc.buaa.edu.cn
电子信箱:[email]zsbgs@buaa.edu.cn[/email]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办公室
2007年11月20日
附: 200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保送生办法
[2007-01-22]
一、经教育部批准(或备案)的具有实施普通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可按本办法招收保送生。
二、选拔保送生的条件
(一)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适应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0〕28号)和《教育部关于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适应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教基〔2001〕1号)要求,在高中阶段被评为省级优秀学生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二)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包括:中国数学奥林匹克、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决赛、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竞赛)中获得一、二、三等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三)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竞赛(包括:全国高中数学联赛、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省级赛区)、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省级赛区)、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中获得一等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四)高中阶段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或“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中获得一、二等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五)高中阶段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六)根据高等学校外语专业对生源的特殊要求,经批准具有推荐保送生资格的外国语中学可向语言类院校和综合性大学的外语类专业推荐思想品德和学习成绩优秀且高中阶段均在本校就读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七)符合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等 6部(局)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退役运动员就业安置工作的意见》(体人字〔2002〕411号)中有关保送要求的退役运动员,即曾获得全国体育比赛前三名、亚洲体育比赛前六名、世界体育比赛前八名和获得球类集体项目运动健将、田径项目运动健将、武术项目武英级和其他项目国际级运动健将称号的退役运动员。
(八)符合公安部、教育部印发的《普通公安院校招收公安英烈子女保送生的暂行规定》(公政治〔2000〕138号)的公安英烈子女。
三、招生计划
高等学校应合理编制招收保送生计划,并列入国家核定的本校当年招生总计划内。
四、招生简章
招收保送生的高等学校应根据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公安部等部(局)的有关规定,结合本校实际,制订保送生招生简章,并通过本校网站向社会公布。
五、推荐与报名
(一)省级优秀学生、相关竞赛获奖学生,由本人向所在中学申请并经中学审核公示。中学须于寒假开始前将经公示的保送生推荐名单报所在地省级招办,并向有关高校寄送加盖中学校章的学生情况材料。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于3月10日前分别将省级优秀学生名单、相关竞赛获奖学生名单报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url]www.chsi.com.cn[/url])上集中公示。
(二)具有推荐保送生资格的外国语中学须按本办法的要求制订推荐办法,报所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省级招办备案后在全校公布。外国语中学根据公布的推荐办法选拔本校综合排名前20%的学生,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外国语中学须于寒假开始前将经公示的推荐名单报本校所在地省级招办,并向有关高校寄送加盖中学校章的学生情况材料。
有关省级招办须对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具有推荐保送生资格的外国语中学上报的保送生推荐名单进行审核公示,并于3月10日前将名单报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集中公示。
(三)符合保送条件的退役运动员,可向国家体育总局申请,并由国家体育总局进行资格审核后向有关高等学校推荐。
(四)符合保送条件的公安英烈子女,可向英烈生前所在单位或现工作单位提出书面申请,逐级报至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政治部审核。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政治部于3月底前将推荐保送生的材料和审核意见报公安部政治部审批。
(五)符合保送条件的省级优秀学生、相关竞赛获奖学生、外国语中学推荐的优秀学生及公安英烈子女,须参加其户口所在地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符合保送条件的退役运动员,按国家体育总局的相关要求向有关高等学校提出申请,由高等学校按生源所在省级招办要求向其报送有关退役运动员报名信息并办理相关手续。
六、考核与录取
(一)高等学校须对本校拟录取的保送生进行文化测试及相关的考核。
高等学校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公示的省级优秀学生、外国语中学推荐的优秀学生和相关竞赛获奖学生名单等规定范围内招收保送生,并于4月10日前将本校拟录取的保送生名单按规定格式和要求报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审核,经省级招办和生源所在中学分别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信息服务平台及中学公示两周且无异议后,由省级招办负责办理录取手续。
(二)高等学校对符合保送条件的退役运动员进行考核后,将合格名单报国家体育总局。国家体育总局将高校拟录取的退役运动员名单统一报教育部备案,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发函通知相关省级招办办理录取手续。
(三)符合保送生条件的公安英烈子女须参加公安部统一组织的考试。经复审达到要求的,有关公安院校须将拟录取名单报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备案并办理录取手续。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所属公安院校原则上只招收本地区的保送生。公安部直属院校面向全国招收符合保送生条件的公安英烈子女,其比例不超过当年全国公安英烈子女保送生总数的20%。
(四)经省级招办审核录取的保送生免于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各省级招办须于5月10日前,将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已录取的保送生名单按规定格式和要求报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备案。
七、其他
(一)对提供虚假身份证明或获奖材料取得保送资格的学生,一经发现并核实,取消其当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保送生录取资格及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资格,并记入考生高考诚信电子档案;已被保送进入高等学校学习的,要取消其学籍。
(二)对在推荐保送生工作中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违反规定推荐的中学,一经发现并核实,要通报批评,并由有关部门对其当年所有推荐保送学生进行重新审查;对弄虚作假的中学,视情节严重程度,暂停其1至3年推荐保送生资格;对造成恶劣影响的中学,将取消其今后推荐保送生资格。
(三)本办法由教育部高校学生司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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